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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吉林新闻12月24日电(王欣婷)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发布一则案例,据悉,婚后,小王(化名)和小李(化名)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夫妻二人难以共处,小王想要起诉离婚。但是在此期间小李怀有身孕,在其怀孕期间,小王能提出离婚吗?
答:一般情况下不可以。除非存在以下两种情况: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法官介绍,女方怀孕期间,男方的离婚诉权受到法律严格限制,这是法律对弱势群体的特殊关怀。但这种保护并非“免责金牌”,若女方存在重大过错或男方权益受严重侵害,法律仍会兼顾公平。
法官提醒,婚姻关系的维系需要双方共同努力,若孕期出现矛盾,建议优先通过协商沟通解决;若无法调和,应在法律框架内理性维权,切实保障母婴权益与婚姻公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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