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1月27日,承德金融监管分局核准蔡宗志承德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
公告内容如下:
承德金融监管分局关于蔡宗志承德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任职资格的批复
(相关资料图)
承金复〔2026〕27号
承德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承德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核准蔡宗志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承郊农信联〔2025〕6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蔡宗志承德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的任职资格。
二、你联社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联社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承德金融监管分局
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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